评论:遐迩:"假药事件"只为"齐二"敲警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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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30 东方网 | |
“假药与医院无关,我们不管药品质量。”“假药与招标无关,我们是严格执行药品招标规定招标的,药品质量不在招标考察范围之列。”“法律没有规定药监部门必须对药品进行强制检验,我们不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齐二药事件”发生后,医院、卫生部门、药监部门纷纷表示,他们没有检验药品质量的义务,“药厂应该负主要责任”。(5月18日《中国青年报》) 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药品,只有唯一的、也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居然是药厂自己的检验合格证书!这与药品免检有何区别?假药一路绿灯进入医院,医院、卫生部门、药监部门都还称自己无责!正如有关人士所言,如果是有人故意投毒,在这种逻辑的语境下,带毒的药品不废吹灰之力就能进入医院,患者吃了中毒或吃死了,那就是患者活该了?试问医院、卫生部门、药监部门,假药一路绿灯进入医院,“药厂应该负主要责任”能否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一个“齐二药事件”已经让老百姓害怕之极,而相关部门似乎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经查明,“齐二药事件”是药厂疏于管理造成的。但我以为相关部门都有责任,然而可怕的是相关部门都没有吸取教训的意思。如果“齐二药事件”只是为齐二药厂敲响的警钟,那谁能保证不会发生第二个“齐二药事件”? 而更为可怕的是,面对假药的一路畅通,相关部门竟否认目前药品监管中存在漏洞,还说目前的管理办法“是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最先进的管理办法”。真是莫大的讽刺。运用“最先进的管理办法”却管不住假药一路畅通进入医院,那这是什么原因?如果真不是监管有漏洞,那就剩一种解释,那就是作为与药品相关的部门根本就没有把药品质量安全当回事。不把药品质量安全当回事,不就是不把人民生命当回事吗?相关部门岂只是失职,在笔者看来,简直就是在渎职就是在犯罪! 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药品,只有药厂唯一的把关者。而广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的解释却是:减少药品的检验次数,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由此联想到频发的矿难,多少部门也管不住;食品安全也是多个部门监管,但是注水肉垃圾肉依然上餐桌。多个部门都管不住矿难,多个部门都管不住一头猪,肯定有监管部门形同虚设的原因。然而把药品质量交给药品生产者把关,却想保证药品质量,在当今企业信用不值钱的今天,这不是拿药品质量开玩笑,这不是拿患者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吗? “齐二药事件”透露一个信息,医院、卫生部门、药监部门都很相信药厂,他们没有检验药品质量的义务,哪怕药厂生产的是毒药,他们也会“照单全收”。药厂真有良好的信誉吗?药厂的一位中年员工说:“现在新工人不培训就上岗,管理人员用谁不用谁都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我就说了——早晚得出事!”药厂普通员工早就预见要发生“齐二药事件”,有关部门却对药厂给予了百分之百的信任——药品出厂免检。有关部门吃的是纳税人的俸禄,承担的是医药监管的职责,凭什么对药厂百分之百信任? “齐二药事件”无疑是药厂和有关部门联合制造的“害人”事件,现在“齐二药事件”中药厂方面的有关责任者正在接受法律的审查,那么同是“齐二药事件”责任者的医院、卫生部门、药监部门能逍遥法外能免监管之责吗?我们期待司法部门给予公众一个公正的裁决。 作者:遐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