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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枪限期上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46 贵州都市报

  收缴对象包括非法持有的军用枪支和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等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贵阳市将开展为期数月的收缴枪支和管制器具行动,警方提醒非法持有者一个月内主动到辖区派出所上缴,公安机关将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据悉,本次行动收缴的枪支是指各种军用枪支和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以及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管制器具包括弩,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各类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和贩卖上述各种枪支和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各种器具。

  此外,为了加强收缴力度,市公安局专门在指挥中心和治安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分别为110和0851-6768853,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非法制造、销售枪支和管制器具案件的,将给予200至1000元奖励。作者:张红成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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