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期限提示卡确保办案安全湖北松滋:去年9月以来排除办案安全隐患4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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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彭巧媛)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8点钟,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汪国庆签发了一张办案期限提示卡,送达正在办案工作区传唤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承办人该院反贪局副局长张冠平,告知其传唤时间已达11小时,提醒其不得超过法定的12小时。张冠平收到提示卡后,在存根联上签名,并注明了签收时间。 该院推出的办案期限提示卡制度规定,对在办案工作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 与办案期限提示卡制度相配套,该院加强对法警和办案工作区规范化管理,出台了司法警察用警派警制度。法警队根据工作流程和职责要求,先后制作了用警申请书、派警令、出警执警登记簿、执警交接班登记簿等,做到执警执勤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责任到人、有案可查。 该院规定,办案部门需要用警时,必须填写用警申请书,报分管副检察长审签,法警大队根据主管副检察长签发的派警令安排法警执行任务,并安排专人对派警、出警情况详细记载;对在办案工作区值勤、执警人员交接班时间予以专门记载,明确责任;在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等工作时,始终保持两名以上司法警察在场,确保不出现脱节、脱岗或由一个人提押、看管情形;司法警察在执警、出警过程中一律按要求着警服;司法警察参与办案时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和稳定犯罪嫌疑人情绪的工作,严防松懈造成责任事故。 由于操作规范,去年9月以来,该院法警队共出警32次,执警800多小时,参与传唤17人、拘传5人、讯问犯罪嫌疑人13名,排除办案安全隐患4次,确保了办案安全。 郭清君 周泽春 彭巧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