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东港:三年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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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刘东明)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坚持“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轻申诉群众的诉累、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办案宗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于当事人申诉的案件,区别情况积极适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3年来,该院运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案件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1.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