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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恢复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9:1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令广大业界人士盼望的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房地产专业科目)考试(第十七期)即将开考。“一考两用”、“两个协会”分头考试和提高报考门槛,成为这次考试的亮点。

  这次《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房地产专业科目)》考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二为一,即两项考试,统一报名条件与培训、考试内容
,同时报名,同时培训,同时考试。

  经有关部门协商决定,上海市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考试由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和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现实状况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资格(房地产专业科目)”报名考试的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孟昭国)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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