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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买工伤保险 机器碾伤打工仔的手致残老板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9:2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黄岸 通讯员郑之新 赖金静)私营老板占海云由于没有给其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当工人甘友欢在厂里上班右手被机器碾伤致残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老板占海云赔偿工人甘友欢经济损失。占海云对该裁决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裁决。近日,宾阳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占海云的诉请、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原告占海云应赔偿被告甘友欢工伤的各项费用合计37266.46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甘友欢受占海云雇请到其工厂做工,双方之间已形成了一种劳动关系。我国的社会保险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由于占海云没有给其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对工人因受伤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全部由占海云承担。

  编辑:黄皓作者:黄岸 郑之新 赖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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