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检互认受惠者寡 纵深推广有待时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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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0:24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5月19日电(记者王莹) 辽宁省卫生厅不久前出台政策,规定从5月起省内20家三级甲等医院间可以互相认可心脏冠脉造影检查结果,这也是辽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医疗检查结果互认。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不少患者已经知道这一信息,能真正享受优惠政策的患者还是为数甚少,医检结果互相认证政策继续推广尚待时日。 记者在辽宁省人民医院了解到,政策出台后有部分患者打电话来咨询相关情况,但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内科教授齐国先也表示,政策出台后患者反应并不强烈,半个多月来只有5例患者拿着造影结果到医院来诊治,有的还不是在规定的20家医院做的。齐国先说,因为心脏冠脉造影的费用昂贵而且不适合在短期内重复做,所以医院一直以来都会适当参照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让患者既省钱、又不伤身。 上述医卫专家同时指出,辽宁省内不同医院的医疗设备差异较大,医检互认要推广到其他项目尚有待时日。据介绍,目前各种影像检查如X光、CT、磁共振等结果互认在我国一些城市已经推广,因为其结果是恒定的,较客观公正。但要进行这些项目需要对各个医院的硬件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检查、考核,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辽宁还有相当多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做。 此外,其他非影像类检验项目的结果互认在各家医院一般不被认可,齐国先说,这些化验结果受患者个体状态、设备质量、矫正系数等多个因素影响,掌握起来难度较大,也不好追溯,发生医疗纠纷责任难以明确。 专家表示,只有各家医院都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实验条件,操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才有可能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要大规模地推行医检互认,除了必要的法律法规需要完善之外,各医院应加强质量管理,做好诊断试剂和仪器的标准化,以及人员培训资格认定的标准化。(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