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轮船拖欠修船费 武汉海事法官提取“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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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0:41 武汉晚报 | |||
图为海事法官在外轮上执行公务 汉网消息 (通讯员王博 刘卫红 记者金文兵)17日,韩国一艘轮船因拖欠我国江阴祥龙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修理费,被武汉海事法院予以证据保全。 今年2月22日,韩国“涛博”轮的船东,委托江阴祥龙船舶公司设计和安装供16人居住的集装箱生活模块、集污柜等项目,总费用33万余美元,双方约定完工后7日内付清款项。 工程完工后,韩国船东仅支付了4.6万美元。虽经一再催促,但其并无付款诚意。5月16日,江阴祥龙公司得知,该船将驶离我国南通港口,为防止该轮驶离后证据灭失,遂向武汉海事法院南通派出法庭申请对该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次日,海事法官将“涛博”轮的船舶证书、航海日志、甲板日志船舶布置总图等证据进行了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