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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安不能成为“家丁”“打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0:46 四川新闻网

  据央视《中国法治报道》5月3日报道,该栏目记者当天在湖南省长沙“世界之窗”文化旅游景区采访时,遭到景区内多名保安的殴打,摄像机被抢走。

  近来,当一些人遭遇媒体曝光这类“麻烦”时,跃跃欲试诉诸暴力之事,时有发生。仅在湖南,近3年来就发生了数起记者遭遇舞拳弄棒的保安群殴的事件。其中一次事件中,当一个记者在冲突初起时想利用记者身份保护自己,大喊“我是记者”时,不料对方大
吼:“打的就是记者!”

  “打的就是记者”———看来,保安攥紧了的拳头和棍棒,其锋芒所指十分清晰,且能分毫不爽地命中目标。一些逞凶保安的嚣张,已到了连作为其法定监管机构的公安机关都不放在眼里的地步,甚至叫嚣:“连警察一起打!”保安所为,到底由谁驱使?殴打记者的“急先锋”,为什么老是保安?

  据报道这一次殴打央视记者“动作非常专业”的十几名保安,是由一个“强调自己是宣传部门的”人用步话机喊来的。可见某些人不高兴时,喊一声“教训教训他们”,都只是“小菜一碟”而已。而乐于匍匐受命的那些保安,则有如鲁迅先生所言:“后面是传统的靠山,对手又都非浩荡的强敌,他就在其间横行过去。”

  值得注意的是,慑于舆论监督,事主常常混水摸鱼,等到打记者打出不好收拾的局面来,他们就将保安人员推出来“顶包”。于是,“打的就是记者”便成了“擦枪走火”的结果,有关方面也有了一面卸责的“盾牌”。

  对于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的言行,尤其是诸如“刁难、侮辱、殴打他人或者搜查他人身体、财物”、“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物”等,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都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而一些保安敢于“以武犯禁”,关键是其与背后的“靠山”结成了牢不可破的人身依附关系。

   保安本当成为有效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保安不能成为替某些人张目的“打手”和“家丁”。(龙巨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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