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调控房市首在“调控”地方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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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1:10 南方网 | |
潇湘晨报网络版 晏 扬 自去年国家实施一系列调控房市的政策以来,中央的态度一直是明确的,出台的政策措施也极具针对性,而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调控房市方面却态度暧昧,措施不得力,甚至逆国家的调控政策而动,致使一些地方的房价逆风上扬、不降反升。 一些地方政府在房价调控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今春以来,降低购房按揭首付 现在看来,对于调控房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我们缺少的不是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而是缺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问题的症结不在于中央有没有办法调控房市,而在于地方政府能不能按照中央的办法去做。从这个角度看,调控房市的措施千条万条,最不可缺少的一条是地方政府的令行禁止,调控房市首先要“调控”好地方政府。没有对地方政府的有力“调控”,所有调控房市的政策措施都会落空,中央出台再多的调控措施也无法取得理想成效。 而要“调控”地方政府,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引入问责制:对于那些逆中央调控房市政策而动的地方政府,调控房市不得力导致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政府,所辖区域的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地方政府,实行责任追究,加大问责、惩罚力度。要明确地方政府的哪一级领导、哪一个位置上的领导,是调控房市的第一责任人,调控房市不力首先就要追究他的责任。通过领导干部问责制,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调控”,中央出台的调控房市政策才能得以贯彻落实。 所以,调控房市的措施千条万条,领导干部问责制无疑是目前最急需、最重要的一条。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关乎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兹事体大,需要中央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加强硬的措施来“调控”地方政府的行为。 (编辑: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