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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寿命要求无理 律师终止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1:1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市民陈某在接受法律援助时竟然坚决要求对方赔偿其5年寿命,这样的诉讼请求该不该支持?近日,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7天后,决定终止对陈某人身损害一事的法律援助。

  陈某是奉化溪口镇人,去年3月因故被同村陈氏6兄弟强行拖至其父坟地殴打、侮辱,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陈某为此事多次上访,奉化市政府指示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法
律援助。该中心很快办好审批手续,并指派锦屏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国宏担任委托代理人。

  然而在代理过程中,陈某提出了要对方赔偿其5年寿命的无理诉讼请求,态度十分坚决。董律师根据《律师法》等规定要求陈某变更诉讼请求,但遭到陈某拒绝,董律师最终只能拒绝继续代理,并将此事上报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多次要求陈某变更诉讼请求,但遭拒绝,致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奉化市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并告知受援人陈某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及途径。(朱尉饶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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