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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同意严禁夜间施工 岛城市民今有禁噪发言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1:14 青岛新闻网

  不经居民同意夜间严禁施工 岛城市民首次享有禁噪发言权

  晚报讯今后,岛城各建筑工地若想夜间施工,必须得先征得周边居民的同意,环保部门才能给其办理夜间施工证明。记者从市环保局市南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夜间施工的审批将更加严格,让辖区内即将参加高考的考生和居民们享受清净的夜晚。

  据介绍,目前,市南区共有20多片建筑工地,随着高考临近,环保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辖区内考生在安静的环境中复习。具体的措施是,执法人员给夜间施工作业的工地划出一条“黄线”,夜间施工的工地在施工前,必须和周围居委会联系。如果市民反映噪音污染较为强烈,施工方必须召开周边居民协调会,只有居委会同意后,建筑工地才能获得环保部门的同意施工。

  环保人员要求施工单位遇到需夜间施工情况时,一定要得到市民许可。同时,环保部门要求建筑工地必须采取防扬尘、防噪声措施。凡是不征求居委会或居民建议的工地,环保部门一律不出具夜间施工证明。(张贝贾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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