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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蒙古通辽人大副主任贾裕民数罪并罚 判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1:49 中国新闻网

  记者5月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查办的犯罪嫌疑人职务最高的滥用职权案当日在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贾裕民因为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且追缴其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1206847.64元和受贿所得2万元上缴国库;通辽市奈曼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炳辉和通辽市奈曼旗粮食局原局长曹云杰均因为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

  据介绍,以上3人均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另一名被告通辽市通宝土产日杂有限公司原经理丁宝茹的职务侵占案因为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侦察范围,法院不予受理。

  有关人员经过调查得知,贾裕民违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其战友的请托,指使李炳辉、曹云杰与没有跨省区运销玉米资质的丁宝茹签订粮食购销合同,致使近2万吨玉米被骗,给国家造成1700万多元的巨额经济损失。此外,贾裕民还利用担任奈曼旗旗委书记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万元,并且个人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6年3月23日,公诉机关对贾裕民予以公诉,同时对李炳辉、曹云杰、丁宝茹提起公诉。(北方新报 文/祝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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