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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鄂尔多斯骗税案八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1:53 南方新闻网

  深圳鄂尔多斯骗税案八人获刑

  该案涉及全国211家企业,涉案金额28.42亿元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鄂尔多斯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案(本报2005年1月14日曾作报道)一审判决,被告人深圳鄂尔
多斯公司副总王加某等5人分别被判2年至5年有期徒刑(两人缓刑);深圳市福裕祥服装公司财务经理陈钦某等三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11年。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深圳鄂尔多斯公司先后与深圳市福裕祥服装公司(法人代表陈锡某,财务经理即陈钦某,以及陈两某)、深圳市德裕泰纺织公司(法人代表陈钦某)等二十多家涉案生产商签订了《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

  签订协议书后,深圳鄂尔多斯公司副总王加某听任陈志某等三业务员进行代理出口贸易的具体操作。陈志某等三人以深圳鄂尔多斯公司的名义与涉案生产商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获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出口收汇核单》;深圳鄂尔多斯公司财务王庆某则根据报关单和发票内容编造虚假的产品出入库单据并做假账。陈志某等3业务员则将报关资料交给涉案生产商,让其自行联系境外购货商、自带货物、自行报关出口。由于这些生产商没有生产能力,也没有真实的境外购货商,往往将其他生产商出口的产品伪造成自己出口的产品。

  从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深圳鄂尔多斯公司业务员陈志某等5人共接受涉案生产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132份,税额3100多万元,价税合计2亿多元,申报退税2900多万元,但未获批准。一审法院经查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链接

  案发时75人被抓

  去年1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跟浙江等地的三公司相互勾结的特大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案件。当时税务总局对外宣称,该案共涉及全国11个省市211家企业,涉案金额28.42亿元,税额4.3亿元,7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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