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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窗为门普通住宅变成门市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01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本报讯16日,哈市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哈市道里区安宁街15号他所居住的居民楼内有一住户,把应该是一楼半的普通住宅硬变成了门市房。

  当日,记者来到了张先生所居住的住宅楼。记者发现,该楼临街的一侧有两扇窗户
,其中有一扇窗户已经被改造成门,并在楼体外修建了楼梯,这样就使一户普通的民用住宅变成了门市房。该户住宅里大部分间壁墙被拆掉,工人正在抹地面。据张先生讲,他曾经问过房主,之所以这样改造房子是因为想租出去。

  哈市道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所反映的改窗为门的情况违反了《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1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堆放和搭建的,应当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拆除,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将及时对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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