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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得放宽房贷审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12 新闻晚报
□记者 钱妤

  晚报讯 上海银监局昨发文,要求各商业银行谨慎理性推出个人房贷新产品,不得放宽和变相放宽对借款人的审核标准,规范有序地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创新和竞争。

  据上海银监局透露,近期个别银行推出的一些新业务、新产品有碍市场秩序与稳定,同时少数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机套利或挪用贷款从事不当经营活动。为此,
银监局要求在沪商业银行在推出个人房贷新产品的同时要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程序,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新产品的推出和开展情况;谨慎理性推出个人房贷新产品,不得放宽和变相放宽对借款人的审核标准,应建立一套严密的营销、审核、授信管理和贷款风险评价体系;同时,加强个人房贷新产品推出后的市场反应和风险变化监测;认真核算个人住房贷款新产品的成本和收益状况,尽快建立相应的后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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