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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长沙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这样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23 红网-三湘都市报

  可以先到长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落户手续。但每年的7月1日至8月1日,不办理。

  程序如下:

  一、须持有的证件材料:《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家庭户口本》、《
户口迁移证》原件,办理农业户口的毕业生还要持有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材料。

  二、毕业生持以上证件材料到长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出示落户证明信。对超过择业期和非转农的毕业生,须办理档案管理手续。

  三、市内五区的毕业生持以上证件材料和长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关于长沙市内五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户口的证明信》到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四县(市)的毕业生持以上证明材料和长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报到证》回生源县(市)办理落户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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