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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的高工资公平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4:26 新民晚报

  王则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最近一次会议上说,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职工的收入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职工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他举了个例子,某电力公司一名普通职工工资加上奖金及各种补贴,年薪可达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人们抱怨垄断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太高,背景是其他许多行业的生意难做,从而平均工资水平很低。数据显示,目前一些垄断行业职工的工资一路领涨,平均是其他行业的2至3倍,要是加上薪外福利,实际收入差距更大,因为生意难做的企业,薪外福利也就可怜。

  回想改革开放之初,谁要是能够先行一步,不闹个盘满钵满才怪。那时候看别人“发财”,好像相当容易。但从十多年前开始,许多企业都叫唤“微利时代”。但凡社会经济现象,都受客观规律支配。经济学里面有一条“零利润定理”,说的是竞争行业的平均利润一定会趋向于零。所以,有钱赚的时候赶快赚,这口“头啖汤”喝了以后,赶紧升级换代,炮制下一锅“头啖汤”。不然的话,就只能受煎熬于“微利”和别人拼成本,落得个“零利润”甚至倒闭的局面。

  既然多数企业生意难做,为什么垄断企业却还可以那么潇洒呢?这只因为“零利润定理”管的是竞争企业,管不着他们。竞争企业的特征,是他们的产品必须接受市场给他们的价格,而垄断企业的特征,是他们为自己的产品制定价格,让市场接受。所以,竞争企业如果生意难做,只好打碎了牙和着血自己吞下去,而垄断企业嫌赚头小了的时候,可以想办法提价,提价以后,企业“效益”当然就上去了,哪怕社会利益因此遭受很大牺牲。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对垄断企业实行严格的规制,特别是严格规制受权垄断的企业,不能任由他们定价,其原则是与社会平均的赢利水平持平。问题不在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在于对垄断现象的严格规制,只有在权力制衡的法治社会才能够做好。行业收入差距太大的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症结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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