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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收费必须先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4:27 海峡网-厦门晚报

  思明区年内率先启动“价格服务进校园”

  本报讯(记者 周臻 通讯员 李春妮)校园收费必须先公示。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发改局获悉,该局日前与思明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价格服务进校园”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内各区属中学、小学、公办幼儿园,率先在全市落实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规定,所有收费一律要宣传、公示。

  思明区发改局透露,5年来通过“12358”举报电话,思明区物价检查所共接到投诉338件,其中,物业、教育、医疗、餐饮和房地产等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投诉占了绝大多数。

  据介绍,即将实行的“价格服务进校园”,将在学校设立价格服务咨询室,由学校负责收费人员担任联络员。每逢新学期开学,价格部门就派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及时提供收费政策和信息,答复学校提出的收费问题。同时建立学校与价格部门的交流渠道,收集整理一时无法说明和解决的问题,便于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反馈。

  另外,建立由物价、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和有关人员等多方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共同讨论教育收费问题;同时,建立学校收费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物价部门、学生家长代表三方组成,定期督查教育收费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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