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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给葡萄酒业上了“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4: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裕妩)记者昨天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会获悉,备受行业关注的葡萄酒新国标草案已经制订完成,目前,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已经把新国标的草案递交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估计今年内新国标将获得OIV的正式认可并正式向外颁布实施。

  标注年份有了规定

  有心的消费者可以留意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大多葡萄酒都会在显著的地方标注年份,而业内一个公开的秘密是,有部分厂家为了拔高葡萄酒的售价而虚报年份,在年份标注上大打擦边球,如辩称标注年份是“当年开发的酒”、“葡萄种植的年份”,或者标注年份的酒量只占到很少比例等等。

  而在目前国内对

葡萄酒的各项检测中,主要是集中在“酒能不能喝”上,如检测酒的含菌量是否超标等等,并没有针对年份的检测项目。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会的杨强表示,根据即将发布实施的新的葡萄酒国家标准定义,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而且,其所标注的年份的葡萄酒含量不能低于瓶内含量的80%。

  严格限制葡萄原料质量

  中国葡萄酒质量分级一直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这直接导致果农和一些企业不是考虑如何下工夫提高质量,而是考虑如何钻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关的空子,以降低葡萄和葡萄酒的质量为代价而降低成本,以此赚取更大的利润。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会执行主任陈泽义介绍,为了强制企业执行“限产保质”的规范,新国标中明确规定:“一等葡萄酒,其葡萄原料的含糖量不得少于180克/升,而含糖量少于120克/升的葡萄不能用作酿酒。”此外,除特殊情况外,葡萄酒的自然酒度也要达到8度或8度以上。

  草案除了对葡萄酒原料、原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对目前葡萄酒行业两个比较严重的浑水摸鱼行为:虚报葡萄酒年份;质量标准体系不统一造成的葡萄酒高低贵贱不分带上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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