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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经济房"须驾私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5:01 海峡网-厦门晚报

  2005年初,成都市城南、城西首期6个经济适用房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发售,却差不多有一半房子没有卖出。究其原因,成都市房管局认为,这批经济适用房除户型偏大、总价高等因素外,更存在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问题,住户们需备私家车才能方便出行。(17日四川日报)

  部分城市居民至今无房住,主要缘于他们没有购买商品房的经济实力。因而就城市
中低收入家庭来说,需要购买“力所能及”的廉价房。可是,像成都市推出的这种经济适用房,虽然价格比纯商品房要低,但户型偏大,尤其是居住地点离市区偏远,就必然增大居住成本。我们可以想像,连购买廉价房都吃力的家庭,又拿什么去购买并供养私家车?但问题是,若没有私家车,上班又将成为新的难题。在我看来,住廉价房须配备私车,这简直是对城市无房家庭的嘲弄,更让城市贫困家庭经济雪上加霜。

  客观上迫使中低收入家庭必须驾私车才能入住

经济适用房,暴露了政府在为百姓做好事问题上缺乏诚意。如果政府真有“让居者有其屋”的诚意,则在规划经济适用房时,就应以尽量便利购房者为前提,让经济适用房的位置尽量靠近城区,以减少他们出行的交通费用。可现在,中低收入家庭基本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了,却最终又被必须添置私人交通工具的现实问题挡在房门外。那么,像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就非但不“经济”,反倒事实上“廉
房价
更高”了。

  诚然,“地荒”是近年来

城市建设中的头等难题,但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很多商品住宅却在城市近郊甚至城市中心,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我就在想,倘若政府能在“都市村庄”的间隙,挤出些许地盘用于经济适用房,也并非什么难事,可为何偏要把经济适用房安置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呢?结论就只能是:政府“见利忘义”——仅仅盯着市区地盘的商业经济效益,而以远郊价格低廉的土地草草建成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向公众摆“花架子”。说穿了,这是对城市无房户们“卡脖子”,更是政府为民谋利缺乏诚意的表现。如果这种“配鞍费多于买马钱”的现象继续下去,则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愿望,将永远成空。

  张麦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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