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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5月20日起调整出租汽车租价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9: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 北京市从2006年5月20日起,调整出租汽车租价标准,同时建立租价油价联动机制。

  为应对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缓解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增高对驾驶员运营收入的影响,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市将对出租汽车租价进行调整,并于4月26日举行了出租汽车租价调整价格听证会,多数代表同意调整租价。

  据悉,此次租价调整将1.60元/公里车型租价标准调整为2.00元/公里,其他车型租价标准不变。基价里程、基价、空驶费、夜间收费、等候及低速行驶收费等其他收费办法不变。同时建立租价油价联动机制,在油价继续上涨时,按照企业和驾驶员共同承担、加收燃油加价、调整租价的顺序实行;油价下降时,按相反的顺序实行。

  记者了解到,价格调整后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运营,监督企业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出租汽车司机运营、安全、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业整体形象;进一步加大整治非法客运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运输环境,抓紧实施对城乡结合部及大型居住区

公共交通线路的调整,增加运力,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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