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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非法买卖枪支抢劫盗窃三罪并罚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20:07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5月19日电(周一志、黄豁)从黑市上非法买来一把手枪,行窃时被发现竟持枪威胁群众和警察,何治荣近日被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枪支、抢劫、盗窃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万元。帮助其藏枪的妻子及父亲等4人也一并被判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重庆万州区居民何治荣2004年8月非法买来一支仿“六四”式手枪
,2005年1月4日他来到万州区长岭镇老土村,将陈某家中的现金和一张存有3000元钱的存折等物偷走,当即带着这张存折到银行冒失主之名取款,被随后赶来的失主陈某发现。何治荣在逃跑过程中,持枪威胁群众并开枪击伤一追赶群众,当公安民警驱车追赶抓捕时,何治荣又持枪威胁公安民警,后侥幸得以逃脱。

  2005年3月14日,何治荣又到万州区九池乡1组魏泽云家行窃,这一次被失主当场发现,在失主等人追赶过程中持枪威胁群众,后开枪将魏泽云大腿打伤后逃离现场。

  2005年3月22日何治荣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交代了两次盗窃后将失主的存折拿到信用社冒领出6000余元钱的犯罪事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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