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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涨价 代表舌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1:17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物价局举行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听证会。按照拟定的调整方案,将管道液化气混空气(以下简称管道气)价格不分用户类型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4.8元,相当于瓶装液化石油气每瓶69.60元(每瓶14.5千克±0.5千克),如此算来,民用管道气在原来每立方米3.6元的基础上拟调高1.2元,即33%。与会的各方代表对此展开大讨论。

  消费者代表:尽量降低调价幅度

  “目前营业用户气价为每立方米4.2元,如果上调到4.8元,一个月的经营成本要上涨1000至2000元。”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一位消费者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应尽量降低调价幅度,“每立方米4.5元比较容易接受。”

  也有消费者代表认为,管道气应该分门别类。“原先管道气分为民用管道气、工业用管道气和营业用管道气,因为性质不同,所以我们建议调整的幅度要有所侧重。”

  企业代表:调整为4.8元仍然亏损

  多位燃气企业代表认为,此次调整管道气销售价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管道气的原材料液化石油气购入价急剧上涨,导致煤气公司生产成本大幅度增长,而管道气的销售价格长时间保持在低价位,致使公司亏损额不断加大。

  “就算调整到4.8元,企业的成本倒挂还是很严重。以2005年的亏损额为例,如果价格提至每立方米4.8元,那么年亏损减少2600万元,只能说亏损减少了。”一位液化气企业代表如是说。

记者 王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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