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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沦为劳工老板的学校还是学校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6:00 光明网
徐光木

  小洁刚初中毕业。4月21日,她和60多名学生一起,被钟祥市中亘高科电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招入。在缴纳了300元报名费后,学校没上一天课,就以“以工助学”的名义,将他们送往东莞打工。启程时,学校又以路费和生活费名义,向每人收取了600元。这批学生很多不满16周岁,学生透露,为让他们能顺利进厂,学校将不少学生的年龄改大了1岁。(《楚天都市报》5月15日)

  学生入学不是进教室学习知识,而是被学校以“以工助学”的名义“卖”出去打工,这种做法确实新鲜。学校据此不仅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取学费,而且还能够侵吞学生的劳动所得,对于学校而言,真可谓一举双得。学校大抵是这样考虑的,既然实习都能够作为一种教育形式,“以工助学”又有何不可呢?与其让学生在实习工厂里实习,白白浪费劳动力,倒不如给学生一个正当名分,通通送去打工,这样做一来可以通过劳动“教育”学生,又充分运用了劳动效用,为企业和学校创造了利润。

  这种观点仿佛也说得过去,可一旦把学生所从事的工种与专业学习结合起来我们就能发现其中的破绽。本是来学习电脑知识的学生却被送去绕铜线,我真不知道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关联性,难道学习电脑就非得学会绕铜线?非也。我想真正的原因还在于这些学生由于没有什么专业本事,其它复杂点的事儿或者力气活根本干不了,所以只能做些绕铜丝的粗活、轻活,要不然一定会被学校送到高科技企业“以工助学习”或者码头当搬运工。再说了,如果学校此举是合法合理合情的话,又何必故弄玄虚,作茧自缚,把不满16周岁的学生通通改大岁数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做贼心虚、不打自招么?

  答案由此不言而喻,学校是打着“以工助学”的幌子,行赚学生的黑心钱之实,其办学的目的不在于教书育人,而是起着职介中心的作用——为工厂介绍廉价劳动力,从中收取回扣、谋取私利。试问,这哪里是什么学校,而是视学生为赚钱工具的黑作坊么?而学校一旦把学生当作是赚钱工具,当作民工,可以视其正当权益和国家法律于不顾,甚至恣意使唤的话,那么学校就已经不再是学校了,而是恣意妄为的劳工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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