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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市长热线”的冷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6:00 光明网
杨克俊

  据报道,一家医院的医生不小心把一个孩子出生证明上的日期填错了,家长给小孩上了户口才发现问题。想要改正,派出所的答复是已经联过网,不能改。于是家长便拨打该市市长热线,市长立即要求当地派出所解决问题。当天,误登的日期就得到了纠正。市长为市民办了一件实事,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看了却让人心里不是个滋味:把错报的日期纠正过来,这样一个合情合理又合法的简单要求,为啥非要拨打市长热线,非要市长亲自过问,才能得以解决?

  群众有问题首先想到向上级领导反映,而不去找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这说明群众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懂得如何依法信访、依法

维权。但如果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有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不能依法及时公正处理,直到群众向上级领导反映,领导过问或批示后,才重视,才处理,才落实,那就只能说明相关职能部门的失职,说明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失灵。

  有人说,群众信“访”、不信“法”,有“唯上、唯大”心理,是造成近年来某些地区和部门信访数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那依笔者愚见,少数基层干部依“批示”办事,不依“法”办事,则助长了群众的这一心理,还无形中增加了群众维权的成本,增加了上级机关的接待压力,更容易导致一些并不复杂的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小事拖大,易事拖难,最终形成疑难复杂信访。

  因此在开设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实行领导接待日、“大接访”等制度,方便群众向上级领导和上级机关反映问题的同时,还要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更要大力提高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不拖拉疲沓,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客观公正地给群众一个答复;对于那些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等重点疑难信访,不仅要认真处理解决这些信访问题本身,还应查一查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原因,追究一下有关部门和人员有没有失职渎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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