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结清工程欠款不得投资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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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6: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省清欠重点督办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常务副省长汤炳权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汤炳权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张德江书记、黄华华省长多次就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目前,全省清欠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截至5月18日15时,全省还有900多个房地产开发和其他投资项目共拖欠工程款18.4亿元。 汤炳权强调,各地有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要力争以8月底为还款完毕的最后期限,确保按计划还款。对于尚未清还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得批准其投资开发新项目,禁止其投资方、股东参与政府重点工程投资建设活动,限制其参与政府特许行业的经营活动。(符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