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6: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成)为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交所日前发布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

  一是原则上未对限售股份出售予以实质限制,而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了对限售股份出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二是严格要求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改承诺,股份出售
亦不得影响股改承诺的履行。三是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详细规定了限售股份持有人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如限售股份出售限制解除前应当向深交所报备并刊登提示性公告;持有、控制百分之五以上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每累计出售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四是针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如禁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公告前出售限售股份。五是对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配售方式的,强调了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并要求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以保证配售过程的合法合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