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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8:28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全省法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断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构建和谐贵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是省法院对全省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的要求。

  省法院要求从四个方面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二是要周密部署,结合实际,

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作为载体,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项内容和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要把教育活动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三年为期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和全面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大讨论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各有侧重、互相促进。四是每个法院、每个部门、每个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都要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把提高思想觉悟和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院改革的行动指南,落实在具体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去。

  作者:李云超 曹晓莉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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