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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立法保农支农 省人大常委会拟将农村较低收入人群纳入最低保障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8: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5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关于落实徐光春主任对新农村建设批示的意见,决定加快涉农立法进程,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与制度保障方面更有作为。

  在监督工作方面,除今年工作要点中已安排的对《种子法》和《河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外,增加两项内容:一是对《农业机械促进法》在周口、商丘、漯河、平顶山4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二是增加对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河

南省畜牧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对这个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此外,还将听取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和乡村道路建设情况两个专项工作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006年10个立法项目中有7项涉及“三农”问题。主任会议要求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调查研究,缜密论证,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使制定的这些法规更加符合我省农村的实际。

  鉴于当前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去年省政府制定的有关保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规章实施以来已积累了一些经验,主任会议要求加快《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转入立法程序。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增加《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南省乡、村财务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为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立法调研项目将农村居民中收入较低、缺乏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纳入保障范围。

  □记者李敬欣实习生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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