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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积蓄购买一块地,出卖方一直没办到土地手续,后土地规划更改50万土地款何时能讨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17 贵州都市报

  

50万积蓄购买一块地,出卖方一直没办到土地手续,后土地规划更改50万土地款何时能讨回?

  金黔在线讯昨日,清镇市民陈先生通过本报热线6774488反映,1999年其父亲花50万元从原清镇市红枫湖镇经济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红枫湖镇开发办”)购买一块土地,然而交款后,政府一直没有办土地手续,后来政府对这块土地做了另外的规划,此后陈先生便开始了漫长的讨要土地款之路。据了解,类似情况的还有多家。

  1999年红枫湖镇开发办开发出售清镇市东门桥开发区土地,今年61岁的陈道恒于1999年6月28日用家人的全部积蓄购买了位于东门桥贵黄公路中八出口处3709.5平方米土地的70年使用权,总价款为50万元,准备用于建房。

  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由开发办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但是,红枫湖镇开发办收到购地款后一直没有办理到手续。到了2001年,陈便开始追讨所交的土地款,但至今一直没有结果。2003年红枫湖镇开发办划归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陈先生被告知他买的土地已经规划作他用了。

  记者随后找到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据办事处主任李春介绍,红枫湖镇开发办2003年划归办事处,之前的事情他们不太了解,当时,红枫湖镇开发办划归的同时,带着450万元债务,后经过初步清查之后发现,实际欠债额还不止450万。在这些债务中,既有市民交钱买地而政府没有给予办理相关手续的,还有一些是市民交钱买地,房也建了,但是政府一直没有建配套设施的。目前,清镇市政府已经成立了以王国超副市长为组长的调查小组处理此事。

  昨日,记者采访了清镇市副市长王国超,据王副市长介绍,目前,清镇市政府已经在联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于事件调查结果,他们会尽快通过媒体公布。

  作者:袁有良 王利环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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