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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犯科记者悲哀的由来(叶治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22 东方网

  四家报社记者站的记者违法,被举国共讨之,声名狼藉不算,还得受牢狱之苦。虽说这是咎由自取,但作为同道,“鄙夷愤慨”之余,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怜悯的。因为我知道,那几位编内的和编外的同行,除了贪财丧志、自取其辱的浅层原因之外,一定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内涵,而这“内涵”对于业外人士来说,是云里雾里,混沌一片的。

  实际上,在今天市场经济的社会形态下,绝大多数亚主流和非主流的媒体都像社会

上的普通企业一样,也同样是在经济大潮中“放任自流”的。但从社会行业分工的角度去审视,如果媒体真是像名义上那样,是属于政府或社会范畴内的“事业性单位”,那么政府应该对其负有行政和财政上的责任,这至少从理论上是应该如此认定的。但实际情况当然不会如此简单,现在几乎所有的亚主流和非主流媒体如果不在市场上竭尽全力打拼挣扎,就根本不得生存;即便是主流媒体,如果光靠政府财政的一点恩赐,也是撑不住门面的。千万别以为我这样说是家丑外扬,实际上我觉得这恰恰是一种返朴归真,也是社会正常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这不但符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也符合在游戏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是,就像商业社会的一些行业欺诈一样,生于斯长于斯的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也是不可能守身如玉的,他们也会为了个人的和集体的利益而行不轨之举。如果你能这样来理解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那么对他们的不轨行为,也就会“从容面对”了。但为什么社会对媒体从业人员不耻之为的反响会“更上一层楼”呢?关键一点就是在人们的思维理念中,我们这儿的媒体都或多或少带有一点“官方色彩”,主流媒体可以代表官方,亚主流非主流也不会违背官方,而官方一般都是正确的,照此推理,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就大都以正面形象出现在社会舞台上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而一俟爆出他们幕后的犯奸作科,就犹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一样,“知理违理”,也要“咎升一成”了。

  但直到现在,我仍臆测那几位同行犯律,不排除还有另一种客观上的原因。

  众所周知,由于社会和历史沿革的缘故,我们现有媒体领导层的形成,大都是一种政府一手操办的行政行为。所以,在这批“新闻从业人员”的理念中,他们是把自己和“政府官员”划等号的。严格地说,他们不是那种有热情、有真情、有思想、有理想,真正意义上的报人或者说是“新闻从业人员”,他们今天占着一个坑,完全是为了解决个人和家庭的“口粮问题”。即便是由于社会变革的冲击,而使他们不得不接受客观现实——媒体运作得溶入和服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但在他们的灵魂深处,是根本不想和“商人”并列为伍的。他们之所以每天也要为“经济”操劳,那是因为迫于包括他自己在内的生计所至。如果像早些年那样能得到足够的皇粮供给,他们绝对会安安心心、平平稳稳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会节外生枝的。

  正是由于存在一个无法突破的“经济瓶颈”和一批在思维理念上“以官为本”的媒体掌门人,所以在很多亚主流和非主流媒体就出现了“逼良为娼”的现象,而这种“逼”的最直接的反映就是记者编辑的“身肩二职”——采编和创收。由于很多媒体都实行这“二职”和个人收入直接挂钩,所以,好多记者编辑们就“脱下长衫”,用各种手法去完成“二职”中的后者。虽国家和党的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根本不起成效,其关键就在于人们不懂或者说没厘清媒体在今天社会中的角色定位。我想那四位同行所在的报社机制多半也是不脱上述窠臼,而这样的报社所设立的记者站,其人员的主业不是采编,而是创收,更要为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而辛劳奔波,而在这解决过程中,“师出正道”的和“旁门左道”的,乃至“歪门邪道”的,都一起上阵了,悲剧由此而来!我这样说绝非为那些报社和记者编辑们辩解,我只是想说明,从获“嗟来之食”发展到“巧取豪夺”,是离不开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培养和逼迫”的,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

  所以,当我们在鞭挞和贬斥“新闻队伍中的败类”的同时,不能忘了对自身缺陷的反省和改正,责他是容易的,也是快乐的,但自责却是困难的,也是痛苦的,而对于我们这个国度来说,现在更重要的是后者。


作者:叶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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