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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炸弹拦截政法委书记四川江油一暴徒被判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41 兰州晨报

  本报讯据中国法院网消息,1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四川省江油市“2·14”爆炸案一审终结,以爆炸手段恐吓江油市政法委书记冯钢的缠诉者罗志平,因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同时非法持有枪支,两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6年2月1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罗志平为了再次解决自己残疾赔偿一事,携带自制的4枚炸弹和恐吓信等物品,在江油市中坝镇解放中路水池巷口拦住江油市政法委书记冯钢

乘坐的汽车,威胁并要求冯钢为其解决问题,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当场引爆一枚炸弹,正在附近执勤的民警闻讯赶到将其制伏,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罗志平于当天被江油市公安局逮捕。随后警察在罗志平住处搜出双管火药枪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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