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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改革无损于垄断行业高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42 南方新闻网

  经济人之王则柯专栏

  日前,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指出,当前我国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的问题比较突出。这说明,我国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差距巨大的问题,已经引起劳动保障部的高度关切。

  人们抱怨垄断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太高,背景是其他许多行业的生意难做,从而平均工资水平很低。数据显示,目前一些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至3倍,要是加上薪外福利,实际收入差距会更大,因为生意难做的企业,薪外福利也就可怜。

  回想改革开放之初,谁要是能够先行一步,不闹个盆满钵满才怪。那时候看别人“发财”,好像相当容易。但从十多年前开始,许多企业都叫唤“微利时代”。但凡社会经济现象,都受客观规律支配。经济学里面有一条“零利润定理”,说的是竞争行业的平均利润一定要趋向于零。所以,有钱赚的时候赶快赚,这口“头啖汤”喝了以后,赶紧升级换代,炮制下一锅“头啖汤”。不然的话,就只能受煎熬于“微利”和别人拼成本,落得个“零利润”甚至倒闭的局面。

  既然多数企业生意难做,为什么垄断企业却还可以那么潇洒呢?这只因为“零利润定理”管的是竞争企业,管不着他们。竞争企业的经济学特征,是他们的产品必须接受市场给他们的价格,而垄断企业的特征,是他们为自己的产品制定价格,让市场接受。所以,竞争企业如果生意难做,只好打碎了牙和着血自己吞下去,而垄断企业嫌赚头小了的时候,可以想办法提价,提价以后,企业“效益”当然就上去了,哪怕社会效益因此遭受很大牺牲。

  不过经济学上说垄断企业是价格的制定者,是就自由市场经济的形态说的,而现代经济学崇尚的“混合经济”,强调对垄断现象不能自由放任。事实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对垄断企业实行严格的规制,特别是严格规制受权垄断的企业,不能任由他们定价,其原则是与社会平均的赢利水平持平。

  步正发副部长指出,这个问题关系社会稳定,急需我们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是非常准确的判断。但步正发副部长提出通过深化企业薪酬改革,来切实解决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差距太大的问题,却没有开好方子,因为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说到底,企业薪酬改革,原则上只是企业内部的事情。

  我国行业收入水平差距太大的根本原因,在于垄断企业没有受到严格的规制。在许多居民看来,我们的一些价格听证会,只不过是“合理”提价的前奏曲,很难体现规制的严格性、权威性和社会公正,就是一个说明。在这种“软规制”的社会条件下,垄断企业继续享受着超额利润。既然这样,那么无论它怎么改革内部的薪酬制度,还是会保持比社会平均水平高很多的收入水平。

  所以,出路不在于“薪酬制度改革”或者“分配制度改革”,而在于对垄断现象的严格规制。问题是对垄断现象的严格规制,只有在权力制衡的法治社会才能够做好。行业收入差距太大的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症结全在这里。

  既然权力制衡的法治社会还比较遥远,那么我们希望能够给舆论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也就是说,虽然短期内无法解决行业收入差距太大这个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但还是允许大家讨论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如果最后能够就若干问题大体上形成共识,那么我们总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做一些有益的事情。我看,这也是当前舆论关注垄断高工资问题的积极意义。

  (作者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

  专栏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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