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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第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4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5月20日,青海省第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开始,从今日起至6月20日为成果申报阶段。

  据了解,这次评奖活动重点奖励为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作出贡献,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理论创新价值和现实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这次评奖活动的评委中,女专家、少数民族专家以及年轻专家学者的比重有所增加。

  凡在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底出版社出版、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经正式批准发行的省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的(含在国外出版社出版、报刊发表),在我省工作的个人或集体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均可申报评奖。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已被省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经有关部门鉴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的,也可参加评奖。上述范围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藏文、蒙古文)成果均可参加申报评奖;和外省作者合作的成果,本省作者为第一作者,本省作者为主编或课题负责人或本省作者主笔并有明确标志的成果可以申报;凡申请参加评奖的个人可申报多项独立完成和合作的成果,但最多只能评出一项个人独立完成和一项合作完成的成果。集体申报成果的数量不得超过3项,凡符合评奖条件,属于在申报年限内的成果,不论调出调入本省的作者均可参加评奖,调入前已在原所在地参加过省部级评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评奖活动经过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和荣誉奖,获荣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将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资金,参加评奖的人员也可在青海社科网www.xd-365.com/sk查询相关信息。(作者 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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