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欠债十七万还债一百七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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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09 四川新闻网 |
听广播说某镇政府,因公吃喝,欠一个小饭店老汉十七万元,饭店不堪重负,老汉催讨,镇政府竟然提出每年还一千元,也就是说,此债需要一百七十年才能还清。老汉真是欲哭无泪。 公款吃喝、公款接待之危害,可以说人人皆知。“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老婆背对背”、“一包烟一月粮,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座楼”等民谣不 绝于耳,政府机关以公款名义吃喝,拖欠饭店的钱款也时有所闻。但是如此还款倒鲜有听说。可能是“公仆”吃“主人”的,到你饭店吃喝,已经算看得起你了,应该如此。据说,我国公款吃喝的花费每年达2000亿元人民币。为了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接待,我们党和政府不知发了多少文件,北京律师韩传华曾提出严格禁止公款吃喝的立法建议。那么,这些歪风为何仍然难以禁止? 笔者以为,首先是意识问题。有不少人也认为,吃吃喝喝,人之常情,因此常宴不散,理所当然。我不是说人不要吃喝,而是该谁来“埋单”?许多西方国家的财政开支,没有此项预算。我国的党政机关(包括企事业),也有公务出差补贴费。如果允许吃喝烟酒发票入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帐,公款吃喝,就永难禁止。 其次是利益问题。有人担心禁止公款吃喝,会影响市场繁荣和财政收入。有的官员,甚至以配偶、情人名义开饭店、开娱乐场所,让送礼的人去消费,这比公开收受钱财可安全和高明得多了。 三是执法执纪不严格。总以为吃吃喝喝是小事,甚至于在执法执纪结束后,纪检监察人员也是仍然接受或用公款吃吃喝喝完事。 一位社会学家说得对,公款吃喝、公款接待,败坏党风、民风,浪费自然资源,引发经济犯罪,亟待依法治理。(作者:山尔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