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要承担普法社会责任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44 法制日报 |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系列评论⑧ 本报评论员 “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这是“五五”普法规划明确强调的重要内容。 大众传媒具有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等特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已经成为人们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帮助的重要渠道。 在以前的普法工作中,尤其是“四五”普法期间,以《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为代表的各新闻媒体,紧紧围绕普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不仅以丰富多彩的形式,集中宣传报道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及时报道了重要的立法动态和法律事件,而且还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舆论导向作用,为营造社会良好法制氛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如今人们对现代传媒的广泛关注和日益重视,各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因此,“五五”普法期间,各新闻媒体要针对新时期的新特点,进一步增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 首先,各新闻媒体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宣传的重点内容,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其次,要在巩固已有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建立新的宣传平台: ———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要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 ———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教育设施; ———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夜校、技术培训学校等各类学校的作用; ———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切实承担起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是时代赋予新闻媒体的光荣使命。各新闻媒体要勇于承担这一使命,为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