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房地产调控政府职能要归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44 法制日报

  社评

  本报评论员 阮占江

  据新华社报道,温家宝总理5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会议在充分肯定去年以来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

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并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转让环节税收政策,适度调整信贷政策,控制拆迁规模和进度,完善信息统计披露制度等六项措施。

  应该说,这是中央政府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又一重要举措。一直以来,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百姓买房难等现实问题,中央政府不仅高度重视,也付出了实际上的制度和措施努力。比如去年和今年,中央银行分别对贷款利率进行了两次调升,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税收征管等政策也相应展开。尤其是去年,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中,国务院先后出台了“新、老国八条”。但让人遗憾的是,这些宏观政策,似乎并没有获得理想的预期效果。许多地方城市的房价同比、环比涨幅仍然较为明显,许多地方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依然比较混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确实是复杂和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些是因为某些开发商利用政策、市场信息不对称与不透明,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谎报商品房销售进度,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散布土地供给不足、房子供不应求、房价必然要涨的消息;有的甚至公然放慢开发和销售进度,囤积土地、囤积房源,人为造成市场紧张,从而使得房价短期内非正常上涨。

  但我们也不难发现,在这其中,更多、更为关键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的职能出现了缺位、错位。在目前经济体制下,由于地方政府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在有限的财政收入条件下,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收,往往不仅是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改善部门福利的重要来源,也是地方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主要财源。因此,这就必然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现实的利益考虑,在执行中央政府的房地产新政时,力度、深度都明显不够———不仅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着严重的“短斤缺两”的折扣现象,也经常出现一些或“阳奉阴违”或直接抬升地价等抵制行为。而正是这种地方政府的职能缺位、错位,使得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在一些地方始终无法真正落实。

  由此来看,要想从根本上规范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就不仅需要中央政府陆续出台既有力度、又有智慧的宏观调控政策;同时,也迫切需要从根本上纠正目前地方政府职能缺位、错位的情况。

  和以前相比,此次的“国六条”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更为具体、明确、细致的规定。可以说,这六条措施,不仅条条切中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要害,也几乎条条都在直接针对地方政府的责任问题。因此,我们希望,对于这次有着直接责任要求的“国六条”,各级政府能够积极转变观念,认真贯彻执行,而不再是始终惦念着自己的地方和现实利益,坐视中央政策落空,坐视国家、人民利益受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