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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处罚《无极》会沦为“空头支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1:19 四川新闻网

  5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电影《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生态环境的调查情况,并责成云南省环保局依法对剧组进行处罚。但记者从云南省环保局获悉,处罚目前无法执行。(5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处罚目前无法执行”,这让《无极》剧组“毁景”事件的处理陷入了尴尬。云南省环保局的理由是,目前“手头没有掌握任何有关景区破坏的调查情况”,因此“没法判断

”。这不免让人产生疑问:国家环保总局既然已经通报了《无极》剧组破坏生态环境的调查情况,那为什么云南省环保局称不掌握景区遭破坏的调查情况呢?既然如此,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情况是从哪里来的,是自己调查的,还是委托其他组织调查的?国家局和省局对同一事件的调查进度竟如此不同步,是国家环保总局犯了“急躁症”,还是省环保局有意拖延时间“冷处理”?这些情况不得不让人怀疑,处罚《无极》剧组会是否会沦为“空头支票”。

  其实在笔者看来,有关部门对《无极》剧组天池“毁景”事件的调查处理不可操之过急。从国家环保总局对该事件的回应及时、态度明确、迅速通报并坚决处罚看,表明了国家环保总局对这一严重破坏生态事件的高度重视和严肃执法的决心。但从具体情况看,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国家环保总局也犯了严重的“急躁症”,与行政执法的正当程序要求不相符合,因此,出现地方步调与中央的不一致,造成执法尴尬是必然的。

  认真分析起来,执法机关在对《无极》剧组“毁景”事件的调查处理中,有两个必须认真对待,并需要一一查清。一是彻底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造成天池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显然是《无极》剧组,但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在其中所起的消极作用。只有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才能确保处理的公正合法。而由于该事件发生于两年前,现在已是时过境迁、人走楼空,因此按照执法程序查清事实决不是三天两天,也不是十天半月就能完成的。而从事件被揭露到现在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有关部门责成实地调查处理则是更近期的事情。特别是在云南省环保局尚未全面掌握情况的前提下,国家环保总局就公布了调查报告,真让人怀疑这些情况的客观真实性。显然将处罚建立在这样的情况下,是经不起推敲的。

  二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处罚时遇到的最大问题将是《无极》剧组的法律地位问题,具体来说,就是《无级》剧组是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能否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无极》剧组具有法人资格,且仍然存在,那么就可以直接处罚剧组;如果曾具有法人资格,而现在已经注销或解散,那么剧组的赔偿责任应当由批准成立的单位承担;如果剧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那就应当追究该剧组所属单位的责任。当然,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时,则应当实行“双罚制”,除了处罚剧组外,还要同时处罚造成生态破坏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对上述组织和人员的处罚,都应当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允许当事人辩解的基础上。而完成这些任务,既需要时间,也需要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密切配合,同时过于复杂的主体情况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处罚的实施。

  回顾该事件被揭露后当地政府的态度和表现,我们似乎可以判断,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完成上述各项任务,会遇到许多阻力。因此,我们有理由担心,处罚《无极》剧组很可能会沦为“空头支票”。能否对《无极》剧组实施处罚,何时能完成处罚,我们将拭目以待。李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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