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将全面检查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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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4:46 新民晚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物料管理、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通知指出,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入库保存;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要监督企业 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对于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依法收回其GMP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