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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起海上“零担”案告结 最后一名案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9: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宁波五月二十日电(孙淮张慧慧)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波海关缉私局查获的首起海上“零担”走私案最后一名逃犯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福建籍案犯林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人民币。

  此案由宁波海关于二00二年九月在宁波白峰码头现场查获。当时台湾籍主犯谢某因其组织的一起海上“零担”走私活动刚被福建边防部门查获,就预谋北上开辟新的基地,选

择宁波白峰码头作为其偷卸私货的地点。

  二00二年九月间,由谢某组织的走私团伙多次租用渔船,在福建连江和马祖之间的海域,将走私船舶上的货物过驳至渔船上,直接运至宁波白峰码头卸货。

  同年九月二十日,该走私团伙在宁波卸货时,被宁波海关缉私部门当场查获。此案案值高达四百余万元,偷逃税款达一百余万元。走私团伙的主犯谢某、大陆案犯罗某、严某等已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至十二年不等,而林某作为走私渔船的组织者和运输实施者,案发后仓皇潜逃达三年之久,但终被海关缉私部门抓获。

  据了解,“零担”俗称“马祖贩”,走私分子打着“快递公司”的名义,在台湾等地揽货,然后通过小型船舶,用海上绕关的方式将这些散货走私进境,发运至大陆的收货人,逃避大量进口环节税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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