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电子眼带“狗效”,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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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20:00 光明网 |
丁寅 养狗看家,防盗防兽,这是以前老百姓所持的传统观念。而狗用来防警察,是新近的事。这种狗叫“电子狗”,专业术语叫“反雷达测速仪”,其功用是在车辆靠近电子眼(电子警察)眼时,为司机提醒,避免因超速、变道等轻微违章时被电子眼抓住,罚款和扣分。 武汉市一些司机已经开始使用这种设备,售价在400至700元。司机们都挺高兴,不 再需要接受“惩罚式”提醒。但执法者不高兴了,武汉市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一旦发现,将进行查处。(5月16日《楚天都市报》)电子狗到底合不合法,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目前只有四川在《道法》中规定,禁止安装“电子狗”等“干扰交通监控设备的装置”。对于合法化的问题,笔者不想讨论(自有相关部门会出台规章制度),也不是讨论的重点。 电子狗在司机中大受欢迎,自有其合理性,同时也反映出交通管理存在问题。这才是我们真正要重视的问题。 设置电子眼是为了监控,主要是在一些容易超速、危险路段、交通事故频发的路段。但是我们长久以来,都是把它置于暗处,等着司机“上套”,给人偷偷摸摸执法的感觉。让电子眼“弃暗从明”,广大司机呼吁了很久,但少见有地方实施。笔者揣测,可能有这样的一种潜在想法做怪:电子眼是收拾违章者的不二法门,有了它,就掌握了管理的利器。更深一点说,这是管理机构倾向于管人,而不是引导大家不犯错,最终达到不管的效果。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暗中执法可以产生大量的罚单,经济效益明显。 电子狗与电子眼是一对矛盾。它的出现,就是针对电子眼的。它让暗变得明,让交通管理者由主动变得很被动。管理者当然不乐意了,所以要大力查处。其实我们只要转变思路,被动就可化为主动。 在美国有一种做法,在路口处装上一个盒子,放置在醒目处,有的盒子里有电子警察,有的没有,但管理部门不时地把这些电子警察换到空盒子的地方,很好地起到预防违章和违法的作用。 具体到我们这件事情上来,你电子狗不就是可以提醒前面几百米有电子眼嘛,要减速。那我们就在几百米之外设立醒目的提醒牌,或者让电子眼也带上电子狗的功效,提前向过往车辆发出提醒。这样一来,司机们还干吗花钱去买个功能一样的电子狗回来?除非他钱多,没处用;另外闲得慌,没事做。 对了,还忘了说一点。根据其他城市司机反映,电子狗的无线电波频率有限,有时候遇到测速雷达不叫,遇到电台甚至手机电波反倒乱叫,而且乱叫起来关都关不住,搞得司机不知道怎样开车。但即使这样,他们还热衷买这玩意。就这一点,我们的管理者也应该认真思考思考,而不是情况都不了解(该相关人士说,“目前尚未听闻这种报警器”),就说一旦发现就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