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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回购房定金她欲跳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0:00 东南早报

  民警将其成功救下买卖双方约定明天协商解决问题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实习记者林杰文/图)昨天14时20分左右,因为要不回购房定金,一中年女子爬到市区东霞新村25幢楼顶后,坐在楼顶护栏,大声哭泣,意欲跳楼。

  14时28分,记者闻讯后赶到事发现场。此时,泉州市公安局巡警直属大队民警、泉

州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官兵、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官兵已先后赶到现场。10多名消防官兵将充满气的救生垫搬移到这名女子可能跳下的地方;民警兵分两组同时展开紧急行动,一组爬到楼顶劝说,另一组了解女子的真实身份并联系她的家人。

  近15时,这名女子依旧不听劝说,仍不停哭喊。

  15时,几名身手敏捷的民警“扑”上前去,同时抓住这名女子的手、脚和腰部,成功将她安全救下。

  据了解,这名女子名叫刘某芳,今年42岁,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社区人,现与丈夫刘某家在市区做海鲜生意。

  丰泽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刘某芳爬上楼顶欲跳楼,是因买房纠纷引发的。准备在市区买房的夫妇俩经某房产中介介绍,5月初看中东霞新村25幢的一套住房。经与房产中介及房主商定,夫妇俩决定以60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套面积为140多平方米的住宅楼房。5月7日,刘某家预付了5万元定金给房主林某。

  台风“珍珠”来袭后,夫妇俩发现,准备购买的住宅客厅、卧室墙壁严重渗水,因此决定不买了。5月18日,他们找到林某,要求退还4.5万元定金,另外5000元作为补偿。但林某表示,“既然已付了定金就不能退”。由于一时想不开,昨天下午,刘某芳爬上东霞新村25幢楼顶欲跳楼。

  事发后,记者与房主林某取得联系。林某介绍,当时双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合同签字后视为生效。如果林某反悔不卖,必须付给刘某家两倍的定金(10万元);如果刘某家反悔不买,林某可以不退还5万元定金。林某表示,墙壁渗水可以请人帮忙修补,费用由自己出;但如果刘某家决心不买,5万元定金不退。

  “我们刚刚约好明天下午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林某表示,但没有想到会发生对方女主人想跳楼这样的事。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双方都应该冷静下来,好好协商解决。目前,双方已约定明天在房产中介那里协商解决这件事。

  记者手记

  跳楼解决不了问题

  “这种纠纷,完全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怎么能采取跳楼的方式呢?”

  ……

  就在民警成功解救下欲跳楼者时,楼下围观的人亦是议论纷纷。其中不少人认为,目前,不论是工资问题、经济纠纷,还是感情问题,一些人不是选择依法、合理解决的方式方法,而是采取拦路、跳楼等违法或不明智的办法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样,当事人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或伤害到亲人的感情;同时,还严重浪费了警力资源,并威胁到社会的安定、稳定。跳楼这种极端方式,该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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