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拟禁止“齐二药”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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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1:01 新文化报 |
据新华社电(记者 张晓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法律规定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收回其《药品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 目前,黑龙江药监局已作出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向“齐二药”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假药主要销往粤、晋 批号为06030501,共销售6600支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警方调查中了解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销售去向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和山西省。调查显示,“齐二药”去年9月获得“亮菌甲素注射液”药品许可。今年3月5日,该公司共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72145支,批号为06030501,共计销售6600支,库存65545支。3月28日销往广东省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3000支;4月13日销往大同市医药公司中西药品经营部600支;4月21日销往广东省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3000支。 省药监局发布紧急通知—— 查清所有药品化学原料、辅料来源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省药监局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进一步做好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所有药品清查工作,不留死角。 通知中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自行封存涉案药品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做到统一登记、统一处理。 要详细掌握查扣药品的流向,涉及到本辖区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要查清药品最终去向;涉及到辖区外单位的,要及时与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做到件件有把握,支支有着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要加快对本辖区使用丙二醇为辅料的药品生产的检查进度,查清其进货渠道和使用情况。 同时,还要查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所有化学原料和化学辅料来源,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