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房产 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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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1:5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近日,集美区对区属公有住房和商用房产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据悉,此举为加强对区有公房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集美区规定,凡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全部归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凡用于出租的房产,待租赁期满后,也一律交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根据规定,今后,区属商用房产的出租,一律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 见习记者 罗联璧 通讯员 吴会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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