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被盗车 要交“线人费”》追踪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3: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自掏腰包 办案民警运车还失主 本报记者 袁勇 摄影 李祥云 本报连续两天对失主刘良义寻车经历进行的报道,终于在昨日取得圆满的结局。经过德阳市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的调查,昨晚7时许,德阳警方将被盗车运到成都,免费发还 给刘良义。5月19日晚8时许,德阳警方纪委、督察一行3人来到案发地辖区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对刘良义进行了单独询问。调查结束后,德阳警方表示,将按程序处理此事。随后,德阳警方又单独向吴警官询问事情经过,询问一直持续到昨日凌晨2时许。吴警官向记者证实,5月16日所发生的事情,他和刘良义的陈述基本一致。 昨日下午3时许,德阳市公安局旌东分局有关负责人发来一份传真向记者解释如何发还被盗车,并打电话告诉记者,旌东分局办案民警已自费将被盗车运到成都,移交成都立案单位。 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在成都立案单位见到旌东分局办案民警。他表示,他们已自费将被盗车运到成都,通过立案单位,无偿发还给刘良义。昨晚7时许,刘良义在案发地辖区派出所如愿取回自己丢失了7个多月的轿车。 记者手记:警察为失主找回被盗车,原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失主在取车过程中,却遭遇了若有若无的“线人费”,使好事变了味。幸亏其中的“误解”得到及时澄清,才最终皆大欢喜。如果执法部门在处理类似事件时,真正从“执法为民”的角度出发,也许今后就不会再发生这种尴尬事。 ·新闻回放· 5月16日,刘良义前往德阳市公安局旌东分局,准备取回其被盗的北斗星轿车。旌东分局民警要他支付至少4000元的“线人费”。 5月18日,记者来到德阳市公安局旌东分局了解事情进展。次日,本报以《认领被盗车 要交“线人费”》为题报道了刘良义的遭遇。 5月19日,记者再次来到德阳了解情况。次日以《查到被盗车 酬谢是惯例》进行了追踪报道。当晚,德阳市公安局纪委、督察介入调查此事。 5月20日,德阳警方将被盗车运抵成都,通过立案单位,无偿将车发还给刘良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