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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懵懂做胸透被迫人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5:08 今日早报

  孕妇懵懂做胸透

  被迫人流

  通州一医院被判赔万元

  在没有详细询问病史的情况下,通州中医医院为一名孕妇做X光胸透,造成其被迫做人流。北京二中院前天终审判决医院赔偿孕妇1万元。

  据法院查实,2004年元旦,孕妇卫女士因咳嗽到该医院就诊。值班医生在没有详细询问她是否怀孕的情况下给其进行X光胸透检查。做完X光检查后,医生才得知卫女士已怀孕近3个月,立即要求她到妇幼保健院继续就诊。卫女士得知孕妇进行X光胸透检查可能影响胎儿。同年3月,因担心影响胎儿,卫女士施行了人流手术。

  2004年12月,卫女士起诉至通州法院,认为医生实施不当检查,造成其被迫人流,要求获得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6.9万余元赔偿。

  通州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结论为,医院没有询问孕产史进行X光透视检查,存在不当之处。但该诊疗行为与终止妊娠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通州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1万元,卫女士提起上诉。二中院终审意见是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正确。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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