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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药师的尴尬需要尽快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6:00 光明网
郑山海

  日前,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方来英向媒体透露,今后北京市没有药师的药店将不许开张。(5月11日《北京青年报》)人得病了要上医院,医生开什么药,就在药房拿什么药,药店的药师有什么用?要回答这个问题,先来看看美国的药师是做什么的。

  在美国,由于医药分家,患者看完病后,可以拿着处方到自己认可的药店取药。这个过程就需要药师提供帮助。药师首先会检查患者拿来的处方有没有配置方面的不当,药物

的剂量和总量是否合适,如果有疑问,则根据处方的签名和医师沟通,或者拒绝提供药品。否则,一旦患者在医药方面出了问题,药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药师还要向患者提供药品的具体信息,以方便患者依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也就是说,药师是判断处方合理性的“法官”,是药品信息的传送者,既可以对医生从“处方权”形成合理监督,还能为患者选择用药提供必要的帮助。

  在我国,药师的作用长期被忽视,这也是造成目前医生在用药环节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不过就目前而言,应该最先建立药师对医师处方的直接监督责任。而鉴于医生处方多在本院“消化”的情况,首先应完善医院药房的药师执业制度,改变当前药师无法作为的状况。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药店里的药师难免会陷入“摆设”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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