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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犯罪团伙14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8:0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这个犯罪团伙14人被判死刑

  核心提示

  1992年至1994年8月间,以陈世贵、王晖、冯高松为首的25人特大团伙,购买11支枪在海口一带疯狂作案。他们结伙在海口市区内进行持枪抢劫、盗窃机动车辆、非法买卖枪支

、抢夺、销赃及包庇、窝藏等犯罪活动,危害一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该团伙中14人被判处死刑。这是海口历史上被判处死刑人数最多的团伙。

  少年辍学

  无所事事误入歧途

  该团伙中有许多人正处于青春年华,许多人只有小学文化,因为懒惰、无所事事而走上歧途,青春的色彩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些许痕迹,更多的是人生的败笔。

  陈世贵出身普通百姓家庭,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待业在家。在他15岁那年,因为盗窃被劳教3年,1985年获提前解教。解教后的他不知悔改,四个月后又故态萌发,而且犯下的罪行比以前更现兀环ㄔ阂缘燎宰锱写τ衅谕叫?3年。1993年8月,陈世贵获得假释。假释后仅仅一年的时间,他很快纠集了冯高松等20多人,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团伙,准备“大干一场”。

  1992年底至1994年8月间,以陈世贵、冯高松为首的25人,结伙在海口市区内进行持枪抢劫、盗窃机动车辆、非法买卖枪支、抢夺、销赃及包庇、窝藏等犯罪活动,危害一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购买11枪支

    拉帮结派大肆作案

  带着11支枪,只要有事做就发放枪支给手下“大干”。仗着手头上的这些硬家伙,1992年至1994年,冯高松、陈世贵、王晖等25人组成的特大团伙在海府一带张狂不已。

  1993年8月8日,王晖叫罗运洪、杨昭斌、陈序三人出去抢摩托车,并发给每人一支“五四”手枪。罗运洪三人窜到海口市海甸三东路一酒店,杨昭斌掏出手枪指着从酒店出来的赵某,当场抢走赵的铃木王摩托车、“大哥大”、BP机。四人将摩托车和“大哥大”卖掉,共同挥霍。

  1993年9月24日上午9时许,王晖告诉罗运洪、杨昭斌、陈序说有人要大黑鲨摩托车,指令三人去抢车。王晖给罗运洪、杨昭斌各发了一支“五四”式手枪,罗运洪三人窜到海口市板桥路轮胎厂门前,罗、杨二人各持一支“五四”手枪控制住唐某,抢走唐某刚买来的价值24000多元的崭新摩托车。

  王晖拿到摩托车后,很快通过自己的销赃渠道把车卖了出去,拿到5000元后很快挥霍一空。

  1994年7月17日晚,陈世贵、王锋、冯高松拦乘一辆出租车(价值人民币24.8万元)。当车行驶到海口市海甸三西路时,王锋突然拔出一支“六四式”手枪指向司机郑某,陈世贵、冯高松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布、绳子封住郑某的眼睛和嘴巴,绑住双手,将车开到海口市汽车总站内。他们将司机郑某丢进一辆大客车内绑住后,抢走该出租车。

  事后,该车被陈世贵等人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黄志善、黄志强、林成南。又从黄志善等三人手中花1.4万买到两支“五四”式手枪,子弹四发。剩余赃款三人挥霍,手枪陈世贵和冯高松各一支。

  海口中院查明,该团伙在海口市大肆结伙进行持枪抢劫、盗窃机动车辆及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抢夺、销赃、包庇、窝藏等犯罪活动,共作案38宗。其中陈世贵非法买卖枪支2支;冯高松非法买卖枪支5支;王晖购买3支手枪用于犯罪。

  假装兑换港币

    抢劫24.8万港币

  说起抢劫,这个团伙成员并不是每次都莽撞行事,根据具体的情况,他们还会进行一些策划,但每次都离不开枪支的支持。

  1992年11月17日上午,冯高松、吴亚良(在逃)、吴多勇三人在海南华侨大厦附近闲逛。他们注意到附近有人在兑换港币,看到一沓沓人民币和港币,正苦于没办法弄钱的三人动心了,马上想到可以先以兑换港币为名,后实施抢劫。

  当天下午, 吴亚良、吴多勇到冯高松家聚餐,商量抢劫事宜。喝酒时冯提出饭后去八灶村换港币,得到两人默许。冯高松先和以前兑换过港币的一老人联系,告诉他自己一会要带朋友找他兑换大额港币,并约好见面地点。饭后,冯高松找出一支“五四式”手枪藏在身上,将一个塑料袋装满纸和衣服,伪装成装钱的袋子。三人先乘公交车到一市场买了两把尖刀和两捆绳子。

  买好工具后,三人坐车到达八灶村。在老人家中,冯高松假装与老人讨价还价,双方讲好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价钱是9.25比10。谈好后,老人出去领回一30多岁的女子回来,该女子手提一个尼龙袋。冯高松假装和女子谈起价钱,还借女子计算器算钱。约半小时后,三人确定袋里装的是港币,互使眼色后,冯高松突然拔出手枪,用枪柄击打女子头部,将装有24.8万港币的袋子抢到手。吴亚良也掏出尖刀指着老人,吴多勇用早准备好的绳子将老人绑住,嘴里塞住布团。用同样的方法将女子控制住后,三人抢走女子的24.8万元港币和金项链,从老人身上搜到900元钱,也被抢走。得手后,三人搭乘出租车逃离现场。事后,三人将所抢钱财挥霍。

  不甘小偷小摸

    专对高级轿车下手

  1994年3月22日晚11时许,陈世贵召集吴坤伟、王锋、张利辉聚集到一起。经过密谋后,四人决定抢劫汽车,并准备好“五四式”手枪、尖刀和包装用的胶布。随后,四人坐车到达银龙电影院门口,瞄上停在电影院门口的一辆“林肯”轿车,四人当即决定就抢这辆车。

  “一会我和吴坤伟先逼住司机,让你们俩上再上。”陈世贵吩咐其他三人。不一会,司机李某出来准备开车门,陈世贵持一支“五四式”手枪,吴坤伟持尖刀一左一右逼住李某打开车门上车,后又喊王锋、张利辉上车。陈世贵让司机李某坐到后排,指挥张利辉开车。当车开到流水坡附近时,陈世贵、吴坤伟、王锋将李某拖到一片树林里,用事先准备好的胶纸带将李某绑在树干上后,抢走李某价值75.44万元的“林肯”轿车,四人驾车逃走。

  事后,陈世贵、张利辉想连夜将车偷运过海,在新港码头被车主李某拦截,陈世贵、张利辉被迫弃车逃跑。

  1994年8月18日晚,冯高松纠集王锋、苏海东、王贤仁,提议抢劫汽车并预谋分工。预谋后,王锋、苏海东即窜到海南农垦总局招待所附近等候接应。冯高松、王贤仁则在海口市五指山大厦附近,拦乘林某驾驶的一辆海马323型出租车(价值人民币19万元),到海南农垦总局招待所附近接上王锋和苏海东。当该车开到金牛岭路段的一片树林停下时,王锋持“五九”手枪指住该出租车司机林某。冯高松、苏海东、王坚仁将林某带到树林里绑住。四人将车抢走。当车开到海南侨中附近时,冯高松、王贤仁和苏海东下车,王锋将作案时用的手枪交王贤仁藏匿。后该车由冯高松联系李跃强、王召齐销赃。8月19日下午,当冯高松、李跃强、王召齐在海口市义龙路“北国饭店”附近准备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亲戚也不放过

    持枪抢走自家人摩托车

  1993年12月31日下午,王晖叫罗运洪、杨昭斌、陈序去抢一辆大黑鲨摩托车,并各交给每人一支“五四”手枪。罗运洪、杨昭斌、陈序三人窜到海口市新埠岛新埠小桥附近,罗、杨各持一支“五四”手枪指着陈某,抢走陈的本田摩托车。

  三人回来后把车交给王晖,王晖得知陈某是自己的亲戚,却不愿意把车白白还给陈某,还让他拿7000元赎回自己的车辆。

  尽管陈某找了许多人来说情,王晖却是一点都不领情,让陈某一定要拿7000元才行。陈某招惹不起,最后只好掏出7000元的冤枉钱。

  7000赃款很快被王晖挥霍一空。

  贪图钱财

    轿车司机监守自盗

  1994年3月的一天,胡军伟和俞某、苏某“看”上了一辆“蓝鸟”2.0型轿车,欲盗窃该车。俞某找到该车司机叶某,提出以30000元向她购买该车钥匙,叶某表示同意将该车钥匙卖给俞某等人。为此,胡军伟、俞某、苏某等人便到海安将此情况告知黄志善、黄志强、林成南,并提出借款以购买该车钥匙。黄志善等三人认为有利可图,经商议后同意借钱给俞某等三人1.2万元作为购车“定金”。

  俞某等人返回海口后,以1万元买下叶某另配的该车钥匙,并答应余款2万元等将车盗卖后再补齐。3月31日晚,胡军伟、俞某、苏某到海口市文明东路一停车场,用所购钥匙将该车盗走。随后,三人将该车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黄志善、黄志强、林成南。后经关某介绍,黄志善等三人又将该车卖给他人,得赃款6万元,由三人平分。

  母亲爱子无度

    帮忙藏匿枪支被判刑

  罗运洪幼年在家,七岁开始读小学,五年级时因学习成绩差自动退学,一直待业在家。因为无所事事,罗运洪结识了不良青年,从此,他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拜王晖为老大,对王晖的话言听必从。他先后多次在王晖的指令下,持枪进行抢劫。因为是个男孩,母亲甘某对他很是疼爱,对他的不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1994年9月18日晚,罗运洪将其作案用的“五四”式手枪交给母亲甘某,嘱咐她帮忙藏好。甘某遂将手枪藏于家中厨房炉灶的烟囱里,并用水泥砖封好。9月19日,公安人员抓获罗运洪,罗运洪交代该枪已交给母亲甘某藏匿。然而甘某不仅拒不交出手枪,还谎称该枪未藏在家中,误导公安人员。

  最后,公安人员在甘家烟囱里将手枪搜出。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陈世贵、王晖、罗运洪、王锋、黄至善、黄志强、林成南、张利辉、苏海东等14人被判处死刑,其中5人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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