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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整脏治乱”连出重拳 一号通告严禁占道经营 二号通告整治交通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9:3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为维护正常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树立贵阳良好的开放形象,针对贵阳占道经营和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昨日贵阳市发布“整脏治乱”1号通告:《关于严禁占道经营(作业)和“三乱”行为的通告》,决定即日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占道经营和“三乱”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通告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含临街空地)、广场、

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和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作业)、销售物品。违者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沿街店堂严禁超出店堂大门延伸占道经营,违者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各类经批准临时占道的早餐车、奶品点等必须在早上9:30前全部退出,并负责占道点的环境卫生。违者,依法予以取缔;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加工、承揽或维修、清洗车辆。违者,责令整改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严禁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

  此外,严禁“乱贴乱画、乱扔乱吐、乱倒垃圾”行为:严禁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上乱悬挂、张贴、刻划、喷涂各类宣传物品和字样;严禁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等各类废弃物以及在室内(车辆内)向外抛掷废弃物;严禁向城市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

  又讯昨日贵阳市发布“整脏治乱”2号通告:《关于整顿贵阳市区交通秩序的通告》,对市区机动车辆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整治。

  通告规定,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从严处罚:随意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50元;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罚款100元扣3分;在禁止鸣喇叭区域内鸣喇叭,罚款50元;在禁止掉头地点、路段掉头,罚款200元;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罚款100元扣2分;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罚款100元扣3分;不按规定超车,罚款150元扣3分;不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罚款200元;在停车泊位线外停车,罚款100元;驾驶时吸烟、拨打接听手机,罚款50元扣2分;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罚款100元。

  此外,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也将从严处罚: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罚款5元;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罚款5元,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罚款5元;跨越交通护栏罚款10元。作者:沈丽琼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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